市地税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及奖惩办法
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鉴于市局领导和部分科室(中心)科长(主任)调整,为了更好地做好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市局决定对市地方税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及创建工作考核奖惩明确如下:
一、xx市地方税务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一)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则。组织制定方案和督促检查,抓落实。
(二)副组长: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组长抓方案制定及督促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创建优美环境和执法方面的统筹工作;负责机关学习、各项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方面的督察检查工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上情下达,领导办公室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市地税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及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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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3-05 09:03:1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77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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