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教育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和使用水平,确保各站点设备正常、网络畅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建立科学规范的远程教育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地检验和评估各乡镇、村及各终端站点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站点管理员抓好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促进各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二、考核对象
各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及管理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依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建、管、学、用”进行全面评估,主要考核终端站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站点管理员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和日常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考核指标(100分制)
主要包括站点管理(30分)、学用组织(40分)、学用效果(30分)、加分项目4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详见《xxx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及管理员考核评分标准》(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本年度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终端站点的远程教育设备被盗、毁坏、丢失、调换、外借、变卖或被挪作他用。
2.在远程教育工作中发生重大政治事故、安全事故。
3.网络模式站点每月在《山西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系统》中无学习使用时间记录。卫星模式站点无学习使用记录或经走访调查没有组织群众学习的。
五、考核方式
&nb
远程教育考核办法
点击下载
上一篇:关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财税扶持政策下一篇:市领导干部包村增收工作细则
本文2015-02-25 16:38:48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7698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