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大秘书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远程教育考核办法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15-02-25浏览:2076下载241次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和使用水平,确保各站点设备正常、网络畅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建立科学规范的远程教育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地检验和评估各乡镇、村及各终端站点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站点管理员抓好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促进各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二、考核对象   

各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及管理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依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建、管、学、用”进行全面评估,主要考核终端站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站点管理员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和日常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考核指标(100分制)  

主要包括站点管理(30分)、学用组织(40分)、学用效果(30分)、加分项目4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详见《xxx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及管理员考核评分标准》(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本年度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终端站点的远程教育设备被盗、毁坏、丢失、调换、外借、变卖或被挪作他用。  

2.在远程教育工作中发生重大政治事故、安全事故。  

3.网络模式站点每月在《山西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系统》中无学习使用时间记录。卫星模式站点无学习使用记录或经走访调查没有组织群众学习的。  

五、考核方式  

&nb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远程教育考核办法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