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明单位考评验收细则(2014年版)
说 明
一、制订细则根据
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文明委〔2003〕9号)和《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结合xx实际,制定《xx市市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14年版)》。
二、文明单位的涵义
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由地方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范围和条件
1、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范围
市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村镇。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⑵具有特殊意义和影响力的其它单位。
2、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①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②员工发生刑事案件;③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④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测评细则设置七个项目,项目是组织领导好、思想建设好、生产工作好、社会新风好、文化活动好、示范带头好和特色指标。满分为100分,分值设计是90+10分布。即前六项为90分,第七项特色指标为10分。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合格。
五、测评方法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形式。
xx市市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2014年版)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i-1组织领导好
(15分)
1)单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创建思路清晰,创建目标明确。每年召开2
市级文明单位考评验收细则(2014年版)
点击下载
上一篇: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要求下一篇:农村党支部书记管理规定
本文2015-01-23 10:17:08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76464.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