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领导干部信访条例培训班讲话
在全市领导干部《信访条例》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双过半”的关键时候,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这次各乡镇、市直各部门及部分驻市单位的主管领导、信访工作人员参加的《信访条例》培训班,充分体现了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抓好全市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5年1月10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实施,这是适应客观形势发展变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1、全面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是顺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199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实施9年来,对规范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为复杂、更加突出。当前,我市信访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2004年全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33件次,同比上升了36%。今年1—5月份,共发生群众来信来访1746件次,同比上升24%。二是集体访明显增加。2004年我市发生的集体上访数为93批2538人次,占上访总量的90%。今年1—5月份,集体上访64批1496人次,占上访总量的85%。三是越级访、重访问题比较严重。2004年我市进京上访7起8人次,发生冲击中组部事件的就有李清杰、张明泽、李文锡等3人7次重访。今年1—5月份,发生越级进京个人访4人次、越级进省上访9人次。四是涉法信访大幅增加。不少应该由司法部门解决的涉法问题却通过信访渠道来解决。五是有组织上访逐渐上升。许多上访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态,不少集体上访有人幕后指挥、精心策划、上下联络、互相串联,集资上访。
同时,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访渠道还不够畅通,有些单位和部门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推诿塞责,致使矛盾激化。二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访工作缺乏重视,有些问题没有认真、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导致势态不断扩大。三是个别单位领导落实政策不坚决,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效率、质量低下等等,引进群众对干部不满。四是对新出现的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制手段。为此,我们要全面贯彻新实施的《信访条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效规范信访秩序,解决各项矛盾纠纷。
2、全面贯彻《信访条例》,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具体体现。从今年1-5月份来访反映问题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村土地、林地纠纷问题占上访总量的26%;二是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并轨及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全市领导干部信访条例培训班讲话
本文2005-08-29 14:44:00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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