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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人民监督工作总结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14-11-05浏览:2496下载131次收藏

2013年度,xx县院人民监督工作在院党组和市院办公室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为指导,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着力点,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增强接受外部监督效果,促进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为xx“建成强县率先小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构建“领导带头、部门牵头、全警参与”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格局  

成立了以检察长xx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分级负责制;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责任机制,把联系在筠的省、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干警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重落实、步步见实效的工作格局。  

2、拓宽联络渠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  

以“两会”召开为契机,认真做好会前征求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会中听取审议情况,会后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整改、办理工作,检察工作报告连续6年在人大会上100%通过。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工作3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 42 人次,走访人大代表 29 人(其中省人大代表 2 人)。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 120  份,收到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4条。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检察工作信息、调研理论文章和相关资料153 份。向政协通报工作2次,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次,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2次18条。向政协机关报送检察工作信息、调研理论文章和相关资料 153 份。加强服务保障,向在xx的两位省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并定期通报重要部署及工作进展,为代表、委员开展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3、搭建联络平台,增强联络工作实效性  

不断丰富联络工作载体,创新联络方式方法,逐渐形成了凡检察工作的重大活动必邀代表、委员参加,凡检察工作的重大情况和事项必向人大、政协汇报、通报的工作模式,如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侦查监督工作和2007年—2013年度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情况。定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检察信息、《检察日报》等检察工作文件和刊物,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丰富联络互动平台,开通短信信息发布系统,检察机关的重要活动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发送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通专门代表、委员联络电话、联系邮箱,做到随时听取意见,时刻接受监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  

4、认真做好走访省人大代表工作  

认真执行、落实省院人大代表联络员制度,积极做好走访在xx的省人大代表xx、xx工作,并向两位省人大代表赠阅了2013年度工作资料,就检察工作征求了代表意见,受到两位省人大代表的肯定。  

二、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1、进一步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一是建立人民监督员告知制度。在自侦案件在立案后第一次讯问时,自侦部门书面告知职务犯罪嫌疑人,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不当的,可以要求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侦查人员在进行搜查、扣押、冻结时,告知在场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亲属或其他见证人,发现检察人员有违法情况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反映。在监督过程中,经办人员向人民监督员提供客观详实的案件审查报告、拟处理决定书和法律适用说明,做到有问必答。人民监督员可以查阅相关的记录和资料,案情重大、复杂的,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监督员进一步说明情况,保证人民监督员及时、全面获取案件信息。如反贪部门在办理犯罪嫌疑人苏某某贪污案时,苏某某不服检察机关的拘留决定,要求人民监督员监督。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要求虽不属于依法监督的“七种情形”,但办案人员还是按程序告知了人民监督员。xx等人民监督员在听取办案人员情况介绍、了解办案过程后审议认为,检察机关的拘留决定合法,办案行为并无不当;并积极做苏某某的思想工作,劝告其认真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  

二是强化检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xx县院及时将重大工作部署文件、简报、信息随时等向人民监督员发送,每半年通报一次检察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自侦工作进展情况,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有全方位了解;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公开审查听证会等活动增强了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感性认识,以及确保相关活动的质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举报宣传周等接访活动,拓展了他们监督信息的来源渠道。如组织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观摩“11.29”煤矿事故窦刚玩忽职守案和公安协警人员xx招摇撞骗案的庭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目前,xx县院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务活动6次,见证搜查活动1次,向人民监督员寄送信息简报153篇次,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活动的熟悉度。  

三是建立人民监督员约见检察长制度。xx县院检察长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凡人民监督员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中提出约见检察长时,都要及时向其汇报,安排检察长接待,开诚布公的说明情况,虚心听取意见,诚恳地回答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也先接谈,讲明情况,并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截止目前,人民监督员约见检察长1次,其反映的“要高度重视检察干警工作‘八小时’外的生活细节”的问题得到了检察长的高度重视,安排检务督察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监督“八小时”外举止。  

四是建立人民监督员案件回访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和纪检监察干警一起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一次谈话,发放一张《案件跟踪监督表》。和纪检监察干警一起到发案单位、看守所了解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无不规范或者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情况,听取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检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作用和成效。截止目前,筠连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纪检监察干警一起走访发案单位3次,听取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谈话1次,收集意见反映1件,向办案人员提出建议1件。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一是规范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收集登记。xx县院积极畅通意见建议收集渠道,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短信联系、发放调查问卷、邀请参加有关执法检查、旁听观摩庭审、参加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系,收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收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的意见建议后,将人民监督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意见建议逐一登记在《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上。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制作《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书》,按程序要求均给予书面答复。  

二是规范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督办回复。由办公室根据《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书》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经领导审核后分送至相关部门办理。一般的意见建议在1个月内办结,特别复杂的一般在2个月内办结。为保证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的落实,对特别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建立检察长阅读批办、党组集体讨论、涉及部门限时整改等制度,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办理完毕后,制作《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办理回复书》,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院领导签发,办公室将回复书送达提出意见建议的人民监督员,并征询人民监督员对回复是否满意意见。  

三是强化职能发挥,提高监督实效。xx县院积极搭建监督平台,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案件消化处理情况;对应当提交监督的七个方面的事项,及时提请市院启动监督程序,做到既不超越规定擅自扩大监督案件范围,又严格落实“防漏”措施;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检务督察机制的结合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察,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反映并提出可行建议。如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同步录音录像专项检查行动”时,有人民监督员提出极个别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归档不规范,人监办立即将该意见向纪检监察部门作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属实后,向院绩效考核办建议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掉该科室5分,并记入干警执法办案档案。  

3、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破解履职难题。由分管检察长带领人民监督工作负责人分别到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等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逐一进行调研走访,了解人民监督员的实际困难,以及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相关建议。同时,还向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大力宣传人民监督员的工作性质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与理解,为人民监督员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工作便利,从而消除人民监督员的后顾之忧。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创造良好条件。筠连县院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外出参与活动的津贴补助制度,安排专门经费保障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和各项活动必需的误工补贴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为人民监督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开通检察专用电子信箱,定期寄发检察信息、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接收反馈意见、建议等,为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便捷交流工具。加强人民监督员的培训,利用赠阅报刊杂志,组织考察调研、观摩案件评议监督等形式,进一步向人民监督员介绍监督程序、监督范围,以及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的范围、立案标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的规定、办案程序等,为人民监督员学习法律和检察业务知识提供必备条件。  

三、认真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阳光检察  

1、将深化检务公开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  

在开展刑事和解过程中,积极探索化解矛盾新途径,主动邀请案件双方当事人、代理人或当事人所在单位参与到案件处理中,增强办案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试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制度,对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布,并将公开范围具体化,扩大到案件当事人、侦查人员、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居住地居委会,对于职务犯罪案件还自觉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2、将深化检务公开与社会各界监督相结合  

加强与县人大、政协以及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重大工作决定、重要事项,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严格按规定邀请人民监督员议事议案,认真虚心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参与“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活动24人次,努力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能及工作成绩;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检察工作通报会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部分案件当事人和群众代表进行参观、评检7次,让社会各界直观了解了检察机关职责,拉近了检民距离,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3、将深化检务公开与创新宣传工作机制相结合  

结合开展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举报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乡镇、村组开展法制教育,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增进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2013年10月30日   

   

2013年度人民监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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