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宗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总结
区民宗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总结
自开展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创建工作的指标要求与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重视和加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并把这一活动作为推进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和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我局每年都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新时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成份变更相关规定和民族乡、民族聚集村、民族团结示范村的建设成就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先进典型事迹,每年为各乡(镇)、村(居)委会、学校和党政机关征订《今日民族》杂志125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为400余人变更了民族成份;配合区移民局妥善解决了景洪电站建设淹没区思茅港镇橄榄坝村傣族队的竜林搬迁问题;在回族墓地搬迁过程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在思茅镇三家村腊梅坡划拨了155亩墓地,给予2万元修通了墓地道路,补助8万元购置殡葬车。三是召开了思茅区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个,模范个人65人;四是
区民宗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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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10-26 18:08:45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73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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