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广昌县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的要求,参照市安委会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对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一、指导思想
以《广昌县201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抚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抚安字〔2014〕9号)及2014年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为依据,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建设“美丽莲乡,幸福广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考评时间与步骤
考评工作由县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考评细则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附件在2014年12月22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考评阶段(到时以文件通知为准)
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深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和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三)汇总排名阶段(2015年元月)
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考评小组考核结果,对全县各目标责任单位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年终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综合排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四、考评得分
考评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采取加减分形式累计计分,各项工作达标的不扣分,未达标即扣分,直至该项应得分扣完为止。
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得分=年终综合考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直接扣分-平时工作督查暗访情况扣分。
加分项: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被市以上推广的加5分;接受省、市督查组督查取得良好效果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
扣分项:被市考评组扣分的考评对象,县考核小组将按1:4扣分。
五、奖惩办法
(一)考评得分前3名的乡(镇),报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盱江镇推荐2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村、1
某县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本文2014-09-14 11:50:55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71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