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xx管理信息宣传工作,不断提高xx管理信息、宣传和调研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市xx管理工作交流,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各县(市、区)xx局(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管理内容
(一)嘉兴市xx管理工作信息完成情况。
(二)省xx局、国家xx局信息完成情况。
(三)市委、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信息完成情况。
(四)省委或省政府以上信息完成情况。
(五)紧急信息的报送和约稿信息的完成情况。
(六)市级及市以上新闻媒体宣传信息完成情况,仅指报纸、电视、电台三类传统媒体和嘉兴在线、浙江在线等政府机关创办的主流媒体网站)。
(七)其它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
三、达标数量
(一)南湖、秀洲、桐乡、海宁、平湖、嘉善、海盐xx管理局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月,全年考核综合得分不少于100分。
(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xx管理部门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月,全年考核综合得分不少于75分。
(三)局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安全保卫处、公共机构节能处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月,全年考核综合得分不少于75分。
(四)局监察室、房管处(市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部)、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
某局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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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7-18 08:40:38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68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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