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整改落实情况
**县残联
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整改落实情况
**县残联深入贯彻执行残疾人“一法两规定”,根据市人大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本县的实情,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相关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与大力宣传
县残联召开理事会议对“一法两规定”深入学习的同时,结合县残联工作实际,查找不足,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提议召开了县残工委会议,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成员单位职责,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召开各乡(镇)残联理事长会议,安排部署了“一法两规定”的宣传,利用“全国助残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高音喇叭广播和板报等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广泛宣传,使“一法两规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残疾人各项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
1、残疾人事业工作体系日益健全
**县政府已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0年4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认真落实各项规定,残疾人事业经费已按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县残联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乡、村两级基层组织健全;县残联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共同协作,选聘了10名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依托各乡(镇)残联,全县500人以上的村,选聘了121名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和6名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提高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2、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县政府连续四年把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县残联遵循"贫中选贫,危中选危,不厚亲友"的原则,两年共为12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行了危房改造,总建筑面积9131平方米,受益残疾人156人。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已全部发放到残疾人手中。所建房屋全部符合上级要求,并顺利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验收。
县残联认真完成"阳光家园"居家托养工作,五年来为符合条件的270名残疾人发放了"阳光家园"托养资金;帮助190户残疾人申报、发放了扶贫贷款贴息。
我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发放物价补贴、分类施保、临时救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对残疾人的救助水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中有残疾人625人,占低保对象的7.4%。在农村,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了低保和五保供养范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中有残疾人1103人,占低保对象的9.4%。五保对象中有残疾人152人,占五保对象的16.9%。对于重度残疾人,在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10%-50%的
县残联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整改落实情况
本文2014-06-24 16:51:38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67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