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反腐的一大创举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9月9日、10日,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座谈会上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立足全党起草好《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一)
我们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大体经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三阶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提出和建立,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领导下的反腐败斗争的理论与实践成果,而且也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关于制度反腐、制度监督、制度建党的核心理念。
制度反腐的最早提出可追溯到1980年8月18日。那是我们党执政第31年。历经十年文革浩劫,有着三落三起非凡经历的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深刻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这是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第二个“最重要”论断。
此前,我们党执政13年时,即1962年,邓小平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曾作出过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第一个“最重要”的论断——即:“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
这两个“最重要”的论断,特别是后一个“最重要”的论断,不仅对地方各级纪委的重建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也使全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认识。同时,对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也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和指导意义。
当小平同志提出第一个“最重要”的论断时,其监督思想还停留在强调“同体监督”层面。当提出第二个“最重要”的论断时,开始强调要依靠“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体现了“异体监督”思想的形成,也开了制度监督的先河。
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党
制度反腐的一大创举
本文2005-08-24 17:25: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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