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如何加强党的建设
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民自愿意参加,通过入股或合作合同的形式建立的以规模效益为目标,跨区城、互助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目前北京房山区有各类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314家,80013农户人社( 会 ),占全区农户的近 50%,资产总额达到 7.64 亿元。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 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够比较自觉地扶持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如主动提供场地、帮助协调资金,帮助登记注册、规范章程、培训人员等。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基层组织或任其发展、观望无为,或被动介入、强行干预 , 造成有的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或自生自灭或缺乏自我发展机制而后劲不足, 甚至有的由于错误干预给政府增加了额外负担,给农民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一些基层干部缺乏市场经济知识,对先进的理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不学不懂不会用,在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中表现了种种不适应,还停留在“上支下派、传达贯彻”的工作水平上,用僵硬的老方法解决新问题,往往事与愿违。如某乡在解决某村矿产资源和干群之间在资源利用、收益分配之间的矛盾时,简单地将集体资源和收益进行人均分配,既分光了集体积累,又妨害了农村民营经济自主经营的积极性,激化了矛盾,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一些基层党组织固守旧的领导模式,一是就党建抓党建,忽视了农民利益。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产生发展的动因是农民群众为了“追求产品利益最大化”, 具有很强的合作经济的特性,而我们的基层党组织却仍然用旧的观念和方法去对 待,继续延用抓基层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做法,建机构、定制度、拿意见,背离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初衷,致使工作收效不佳。二是领导方法简单,伤害了农民利益。部分基层组织用对待属下的经济组织的方法来管理,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推动,恪守着“闯市场靠安排,抓工作靠布置”的旧套路,只注重简单培育、盲目扶持和强行推广,而忽视了它的市场风险。出现了个别行政组织强行搭台“拉郎配”式的组织模式,甚至还有政府部门跨过市场与农民直接签合同作担保的情况,其结果不但给政府增加了负担,也损害了群众利益,更严重的是影响了农民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感。三是片面地强调发展集体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如何加强党的建设
本文2005-08-24 16:50: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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