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书记在2013年度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既是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总结表彰会议,同时又是党风廉政建设及卫生行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总结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过去一年,全市卫生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医改大局,突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坚持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初,我们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局领导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七、八月份,结合卫生工作调研,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督查推进。年底,运用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认真落实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卫生局机关利用周一党政联席会、周五全体职工政治学习会,市直各单位分别利用院长办公会、院委会、党员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5月15日~6月15日局纪委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以“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廉政意识”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认真学习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扬州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以及我市《关于严格执行“五个禁止”、“五项制度”的廉政规定》,并交流学习体会。各单位组织集中学习13次,观看“算好人生七笔帐”、“警钟常鸣”等廉政教育片6场次,组织廉政之旅3批80人次,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到加强党性修养、常怀爱民之心、保持敏锐警觉的重要性,筑牢防范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三)大力推进卫生行风建设。组织开展“让细节感动患者、真情温暖职工”为主题的“白求恩杯”竞赛、“群众满意医院” 创建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各医院持续改进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大仪、月塘两家中心卫生院在我市创成首批“群众满意医院”。组织市人民医院、中医院、xx医院参加扬州市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分别为86.60%、85.38%、85.91%,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四)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开展各类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8次,参加人数约1200人;主动上缴红包152人次,款额11.37万元。开展基本药物采购、使用专项督查,对重点监管的药品实施严格的限量使用和报批制度,并严肃查处了3起违规行为。认真核查信访举报投诉及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5件,办结率100%。对2名药品管理失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因未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而造成患者死亡的3名医务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对一起因二类疫苗管理失职,造成严重短缺问题的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赔偿,并在全系统内予以通报。
(五)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效能监察工作,及时督办网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7月份,召开优化行政服务职能专题工作会议,优化服务流程,调整2名年轻同志进驻窗口,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加强内部审计,先后对陈集卫生院、刘集卫生院、新城卫生院院长进行了离任审计。督促各单位加强经济管理,“四项费用”支出进一步规范,数量明显减少。积极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关系到病人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公开,筑牢防腐墙,防范各类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过去的一年,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和苗头没有得到根治,少数村医目录外采购药品并加价销售等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收受红包、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乱收费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扎实措施,切实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医改大局,以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严格的要求,上下联动、凝心聚力、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和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纪的严肃性。全市卫生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进一步深化医药体系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认真遵守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并督促纠正。
二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卫生改革的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十二五”卫生改革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等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主动摆查、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个问题。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工作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能。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卫生系统穿衣戴帽工程,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九不准”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当前,卫生行风建设面临新的形势,面对新的挑战,党的十八大也再次强调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我们要深刻认识行风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为坚决整肃医疗卫生领域的不正之风,近期,国家卫计委按照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下决心、动真格,预防和消除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良行为。
“九不准”的具体内容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九不准”体现了从严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内容明确、具体,态度鲜明,注重防微杜渐,避免“小病不治酿成大病,大病拖延酿成不幸”。国家卫计委李斌主任在去年12月26日全国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九不准”电视电话会上,严肃提出要“立标杆、设底线、抓落实”,树立卫生行为清风正气。各单位要把落实“九不准”规定作为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不断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廉洁从医意识。
一是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深怀敬畏之心,把作为全体医务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学习,反复学习,在全行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行业教育100%全覆盖,使每个医务人员时刻谨记“九不准”。
二是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与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照规定,逐项进行问题查找和梳理,对违背要求的情况要制定措施,逐项整改;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全面调动职工积极性。
三是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作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单位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对医疗质量、服务行为、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监管,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要探索运用有效工时制,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医改任务上来,扎实工作,攻艰克难,为推动医改的顺利进行,实现行风的根本好转而努力。
(三)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损害卫生行风的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惩防更加有力有效。
一是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及两高司法解释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并积极与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治贿共建共防工作。要强化治理商业贿赂重点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力度。认真抓好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和不良记录规定的落实工作,坚决打击行贿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行为。要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等损害卫生行风的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系统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聘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是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投诉办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渠道,认真受理日常来信、来电、来访举报。严格信访举报办理的程序和规定,按照管理权限重点核查实名举报信访件,对上级纪委交办的信访件,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回复和反馈。认真做好“政风热线”“行风热线”“12345”等投诉咨询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广大患者和基层群众意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办结率100%。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商业贿赂案件和卫生行风案件,不管涉及谁,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2014年,我们要加大对村卫生室及村医管理力度,定期开展督查与抽查,一经发现违法乱纪行为,一定要用最认真的态度查实,一定要用最严厉的方法处理,直至吊销村医资格,清除出村医队伍。不如此,不足以管理好这支队伍;不如此,就不能真正实现镇村一体化管理。同时,我们还要追究相关卫生院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要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既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又要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这里,请同志们务必谋划好新年度对村医队伍的管理办法与措施,再不能听之任之,放任自由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加强领导不懈怠,明确分工不推诿,狠抓落实不松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权力管理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同志们,做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敢于争先、勇于开拓、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新成效,为推动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勤廉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卫生书记在2013年度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本文2014-01-20 09:50:48发表“总结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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