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孟津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规范信息报告程序,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次生环境灾害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我市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响应机制。
二、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省和**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意见》();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
三、工作机构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保障组、应急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和宣传教育组。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1、办公室组成
主 任:
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环境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2、专业组组成
(1)综合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牵头股室:
(2)应急监测组:
组 长:
副组长:
牵头股室:
(3)应急调查处理组:
组 长:
副组长:
牵头股室:
(4)宣传教育组:
组 长:
副组长:
牵头股室:
(5)技术专家组:
组 长:
副组长:
牵头股室:
3、工作职责
指挥长:负责环境应急响应全面工作。
副指挥长: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指挥长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建立我县应急处置专家库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人员培训和技术资料收集汇编等工作;遇突发环境事件时,承担应急响应的协调;依据有关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肇事单位进行处理并督促相关股室做好事后处理和恢复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综合保障组: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所需车辆、经费和人身安全防护装备的保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以及相关单位的信息传送工作。
应急监测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针对性负责或协调配合洛阳市环境监测站对事发地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和污染物质成份及浓度;及时对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出具环境监测报告,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调查处理组:迅速、准确地查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现状,事发原因及责任,做好现场取证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编制相关调查报告,上报孟津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协调事发现场各项施救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地消除污染。
专家技术组: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科学施救方案和建议,指导消除污染和后续处理工作;参与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对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正确评估。
宣传教育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通报,把握对外信息的发布和做好新闻媒体、公众舆论的导向工作。
四、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县环保局负责Ⅳ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理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实施应急处置时,组织本地区力量给予配合支持。一般(Ⅳ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本文2013-12-12 11:01:24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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