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第1条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2条 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知定位管理系统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设备的基本操作。
第3条 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功能并能正确使用。
第4条 了解所负责维修设备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定期进行事故预想,摆情况,查隐患 ,预防事故发生。发现异常现象,立即组织抢修,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第7条 检修以“值检合一”为主,并与专业检修相结合,检修人员要认真负责,要密切配合,检修完毕应认真清理工作现场,并查找有无漏掉器件。
第8条 检修设备带电或井下作业,要有两人以上在场工作,并作安全保护。
第9条 检修设备有可能造成设备停止工作时,在不发生危险情况下,应按程序报告领导批准
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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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8-08 10:50:56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43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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