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大秘书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浅析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经常性工作机制

栏目:调查报告发布:2005-08-12浏览:2273下载170次收藏
    所谓涉法上访,是指那些在已经或应当被司法机关受理,或者是案件判决生效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控告和投诉,或者是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请愿活动。从涉法上访案件来看,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司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廉洁性、公正性,以及司法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社会纠纷与矛盾的解决机制问题。笔者就当前如何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经常性工作机制,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经常性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近年来,一些群众进京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敏感时期上访的数量有所增长,涉法上访案件也随之增长,给各级党委、政府、政法部门增加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影响到党政机关、政法部门的正常办公和工作秩序,甚至损害了党委、政府、政法部门的社会形象,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因此,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处理涉法上访的有效工作机制,推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成为当前及至今后一个时期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二、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坚持的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执法为民,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出发点,以罢诉息访为衡量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稳定民心,化解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
    三、涉法上访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存在社会矛盾纠纷。目前城市建设改造在加快,出现了大量由于拆迁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引发的诉讼,如在没有协商、没有安置、没有回迁的情况下强制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承诺没有兑现、野蛮拆迁等,这些问题单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会力不从心。诸如道路事故责任认定、征用土地、劳动争议、医疗鉴定等,都会直接造成民事法律后果,给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带来一定的难度,易造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浅析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经常性工作机制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