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国自1995年实施《劳动法》、推行劳动合同制以来,劳动制度的发展逐步走向法制化。但是,我国的劳动制度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足,实践中也存在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力的问题。
现行劳动制度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上存在的问题
劳动关系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审判实物中发现,建立劳动关系时往往容易发生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以及劳动合同的程序等方面的不足,加上其它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尤其是在私营企业中,雇佣无合同游动无保险的问题相对比较严重。在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中,也存在着不重视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用人单位至今没有按规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用人单位也不和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些问题严重地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签订时,由于签约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劳动合同的内容往往对劳动者的意志体现得较少。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定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而作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修改权。劳动者往往只有签约或不签约的选择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很
现行劳动制度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上存在的问题
劳动关系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审判实物中发现,建立劳动关系时往往容易发生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以及劳动合同的程序等方面的不足,加上其它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尤其是在私营企业中,雇佣无合同游动无保险的问题相对比较严重。在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中,也存在着不重视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用人单位至今没有按规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用人单位也不和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些问题严重地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签订时,由于签约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劳动合同的内容往往对劳动者的意志体现得较少。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制定成格式化、定型化的条款,而作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很少有或根本没有修改权。劳动者往往只有签约或不签约的选择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很
劳动者权益保护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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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5-08-11 17:15:00发表“调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3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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