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县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xx县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简称xx县中老年科协)。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我县中老年科技工作者组织,是以中老年科技工作者为主体,热心支持中老科协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县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xx县科学技术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委和县政府联系中老年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科技兴县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本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旅游富民、文化兴县”发展战略,团结组织广大中老年科技工作者,遵纪守法,尊重科学。充分发挥业务专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县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xx县文化科技大厦;邮编:71160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题,组织会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向党委政府提供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建议意见。
(二)积极服务“三农”,组织会员深入农村,宣传农业科普知识,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和专题调研,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人员,抓好农村科技示范和科技富民,积极为农业产业化服务。
(三)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和专业特长,面向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加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开展科学普及,关心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做出贡献。
(四)组织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考察、决策论证、调研咨询、科技开发、工程设计与监理、新技术推广、科技及经济建设项目评估和技术攻关等活动。
(五)兴办与章程宗旨、中老年科技工作者特点相符合的科技、经济、卫生、教育等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促进中老年科协事业的发展。
(六)组织中老年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活动,向有关单位举荐中老年科技人才,为发挥中老年科技工作者才华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七)独立或联合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弘扬“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八)关心和维护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的要求和建议,举办为中老年科技工作者服务的福利性事业,建设中老年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会员条件及入会程序:
(一)单位会员:
1、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4、凡申请加入本会的团体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申请加入宁陕县中老年科学技术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附团体主管部门意见、
县中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本文2012-11-09 09:23:36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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