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组织日益发展壮大,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419家,其中社会团体33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1家,社会组织已成为人民群众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新阶层的重要纽带。但是,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较为滞后,主要是党组织的覆盖面小,党员数量偏少,党的工作力量不强;业务主管单位和行政挂靠单位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措施不够得力,工作指导相对滞后;一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对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心存疑虑;部分党员思想观念出现多元化倾向,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等。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核心,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着力点,以重要领域、重点行业为突破口,改革创新、大胆实践,统筹兼顾、狠抓落实,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动全市社会组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服务。
(二)目标要求:要按照“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要求,确保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1、党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确保在今年年底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50%以上的基础上,以后每年根据情况适度提高。
2、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凡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要发展1名以上的党员工作人员,着力提高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数量。
3、党组织作用明显发挥。按照“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的要求,经过2—3年努力,60%以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五星级”要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4、党建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按照“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要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体制保障。
三、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执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2)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贯彻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本文2012-10-13 16:31:1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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