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及民调工作发展思路
试论新时期民调工作的特点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思路
中办、国办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两个《若干规定》,确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新时期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既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又提供了法律保障,可以说,人民调解工作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如何把握这个发展机遇,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使之真正成为新时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我们还需正确分析民调工作现状,准确把握民调工作内涵,不断探索开展民调工作的新途径。
一、我区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各种观念深刻转变的今天,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正面临着如下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各类矛盾纠纷的经济内容日益突出。一是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日趋频繁。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全区××万人口,近90%的人口其生产生活对土地资源的依赖程度还十分强烈,加上各种原因造成部分山林、田土、水利资源权属不清,有些承包经营合同与法律法规相悖,经不起历史的检验,导致各类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所有矛盾纠纷中占的比例较大;二是环境及生态问题逐渐呈现。随着农村工业化的推进,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环境及生态问题不断受到群众的关注,因生态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三是随着经济多元化出现了不同经济主体问题的利益纠纷。随着经济交往的频繁,经济活动中的劳工、价格、市场、能源、污染和消费等问题都随时有可能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群众之间引发矛盾纠纷;四是工程建设中群众利益维护问题。如征地补偿金到位不及时导致部分基层干群关系紧张,工程建设中部分工头克扣民工工资,引发的民工聚众闹事,有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和思想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上访;五是农村换届选举和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所引发的派系争端。财产分割、相互交往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六是部分企业里军队转业干部、伤残复退人员因待遇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很容易激化为刑事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部分人思想陈旧,缺乏道德
试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及民调工作发展思路
本文2005-07-08 09:57: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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