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加大党内监督力度的思路和对策
浅论加大党内监督力度的思路和对策
近几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腐败大都发生在党内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腐败的特征是以权谋私,把公权当私权,把职权当特权,视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进行钱“权”交易,胡长清、成克杰、许运鸿、耿永祥、罗鉴宇、朱承岭等无一个例外。他们为官一方,支配头脑的是“既得利益”的思想,追求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表现对物欲、金钱极度的贪婪,如耿永祥1997年担任杭州市海关关长,截止1999年11月案发,二年间44次收受巨额贿赂共计人民币180万元。
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除封建思想残余影响、社会改革新旧体制转换有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以及腐败分子本人世界观的影响外,究其原因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对高中级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真空地带”,如成克杰曾任广西自治区主席职务多年,到中央工作后仍可指挥广西自治区的工作,并大肆收受贿赂,好与姘妇共渡晚年幸福生活;胡长清更是为所欲为,工作期间不需要打招呼可秘密失踪,假身份证、假文凭、假护照应有尽有,傍大款想嫖娼就嫖娼,想玩就想当然玩,随心所欲,“萧洒风光”。许运鸿利用宁波市委书记的影响,为其家人牟取90万元的私利。在他们心目中,“权”大于党纪国法,“权力”至高无上,群众只能是“权力”的奴隶,让你服从,必须得服从。个人的职权可以临驾于党组织之上,该开会研究的,以小范围碰头会代替,该按一定程序讨论决定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这种独断专行,一手遮天,权力失去监督的现象,最终必然导致腐败。
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为什么反腐败斗争的力度越来越大,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消极腐败现象禁而不止,查而不绝,关键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如上级党委的监督、同级党委的监督,光有一年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的思想斗争还远远不够的,这种监督重则批评和自我的批评,有时往往是流于形式,确属问题严重者,亦是干部能上不能下,此地不当官自有别处当;轻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轻松松走过场。监督缺乏权威性、严肃性。腐败的成本太低,几乎无风险,缺乏良好的监督氛围。
一、加强党内监督问题的思考
加强执政党内的监督,加快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监督和管理制度,作为一种制约权力的有效手段,是政治体制诸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完善于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是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浅论加大党内监督力度的思路和对策
本文2005-06-29 17:26: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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