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有效途径
和谐司法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有效途径
审判的法律效果,是指通过运用法律或者审判活动,使法律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从而发挥依法审判的作用和效果。审判的社会效果,是指通过法律适用或者审判活动,使法的本质特征得以体现,实现法的基本价值和效果,从而使审判结果得到社会的公认。审判工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法院讲政治的集中体现,是衡量办案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作为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使所办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是我们办案追求的最佳效果、最高目标,但如何能使所办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作为法官我们每天都要思考、探索。我的体会是和谐审判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有效途径。
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和谐司法的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司法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办案质量。当前在政法队伍中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我们的司法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五大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办案法官不仅要熟练的适用法律,还要有敏锐的政治嗅觉,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二、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增强司法能力,奠定和谐司法基础。
新的历史形势与司法事业的发展要求新时期的法官不断提高审判业务素质,钻研法律,做专家型法官,法官的使命是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的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官
和谐司法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有效途径
点击下载
本文2011-12-19 17:19:46发表“心得体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01167.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