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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11-05-26浏览:2430下载263次收藏

2008年度上半年白石镇民政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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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已经过去一半,白石镇民政所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为首要任务,把“维护社会的稳定”作为民政工作的落脚点,配合党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具体情况概况如下:
   一、认真开展了救灾救济和扶贫帮困工作
    1、今年元月份以来,湘潭县遭受了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白石镇是全县受灾最严重的几个乡镇之一,自灾害爆发以来,白石镇民政所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查灾、核灾、报灾,积极开展抗冰救灾行动,所长文永忠为解救107国道沿线被困滞留的人口而因公负伤。据统计,白石镇有受灾人口34953人,被困人口2万人,因灾伤病人口317人,受灾村组26个村共331个村民小组,成灾农作物面积3914公顷,绝收792公顷,倒塌房屋1325间,451户,其中,全倒户28户,因灾冻死牲畜6840头,直接经济损失5833余万元。民政所多方筹集资金47.5352万元对灾民及特困户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救济物资等,紧急转移受灾群众607人,解决急需衣被、粮食救济人口共891人,发放救济棉被146床,棉袄棉裤77件,大米110公斤,食用油24桶,面条100公斤,蜡烛1900只,手电筒150个,煤油200公斤,合计救助1400余人。确保不因冰冻饿死、冻死一个人,使灾民们重拾信心,战胜困难,从而有效的维护社会的稳定。
    2、为应对灾害事件的发生,镇政府建立了特大自然灾害预算经费3万元。
    3、灾情发生后,镇民政所都在开展查核灾情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重建资金、春荒救济资金等共计45.74万元,发放救济物资45万余元帮助1357余户开展生产自救,其中动员群众义务投劳1521个,捐献建筑材料折款130万余元,结合省实事的安居工程项目,共发放扶助现金20.5万元重点支持了36户特困倒房户重建家园。
    4、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在全体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中募捐救济款项共计5.78万元,共走访救济26个村的521户特困户。在震惊全国的“ 5.12” 大地震过后,白石镇积极响应抗震捐款的号召,民政所有力的组织了这次募捐活动,共募捐16.97万元,并全部捐献给灾区群众。
    二、切实抓好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
    1、逐户走访,认真普查。今年年初,镇民政所挤出时间逐户走访了320余个五保对象,占全镇五保总数的80%,全面了解了他们生活的真实情况,对其中符合条件的59个对象及时进行了审批,并向上级民政部门申报,对20个特别困难的进行了救助,新增5个无房或危房户安排了进院集中供养,对5个因幼保超龄或五保死亡的情况进行了消册。全镇五保总数达到343人,申报五保11人。镇民政所把这些五保人员进行分类,建立了相应的误报数据库,使我镇五保对象情况一目了然,便于日后的管理。
    2、明确纪律,确保五保户供养经费和供给口粮及时足额收取发放到位。年初冰灾期间,为了确保五保户的生活不受到太多的影响,镇民政所向上级业务部门积极争取五保经费19.158万元,其中五保户合作医疗费为0.293万元,五保户生活补助及冰冻物价补贴18.865万元,于 2008年2月1日 前100%全部发放到五保个人,无截留、克扣现象。另外,五保户的口粮是确保目标之一,党委政府在全年工作动员会上再次强调和明确:五保户口粮每人每年350公斤由村组负责到位,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且占2分。
    3、积极稳妥的开展敬老院各项工作(1)现在敬老院入住五保户50人,可以入住69人,院中存栏生猪百余头,栽种蔬菜5亩,鸡禽、鱼类自给自足,添置全自动洗衣机3台,大型彩电2台,冰柜、消毒柜、电话机各1台,统一配备各种生活用品,娱乐设施丰富完善,管理井然有序,真正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院内绿化面积达70%,院内绿草茵茵,苍松翠绿,并有桂花、茶花、女贞、红桎木等珍稀花草,四季鸟语花香。敬老院封闭安全且宽阔卫生,全体老人精神抖擞。(2)毫不松懈加强了院内管理。镇民政所争取政府以聘任制形式完成了敬老院领导班子的用人任命,院内的老人则是实行民主、自我的管理。现在敬老院共有工作人员5名。老人们则将自己分为生活、生产、护理三大组,行使种菜、养鱼、炊事、饲养、卫生、护理6大职权。院中成立院委会,每月开例会已成习惯,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上墙,井然有序。(3)千方百计确保了敬老院各项经费及时足额下拨到敬老院。全年,镇民政所共拨付敬老院院中低保金、五保户生活补助及各项办公、工程、工资费用合计68076元。
    三、扎实开展优抚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1、今年,县民政局对优抚经费实行了封闭运行,明确了优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金额,他们分别是农村优待金14000元,军功奖励优待1500元,困难优待(走访慰问)3.4万元,拥军优属座谈会费用3000元,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4020元,共计56520元。我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对资金使用实行了专门的管理:(1)建立了专帐,分明细科目记录好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2)严格实行专款专用。(3)主动接受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切实落实好优抚政策,镇民政所于1月份,召开了全镇优抚座谈会,参加会议人员75人,会议经费7000元,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14人,共1.4万元;发放军功奖励金1500元;发放白石镇2007年度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67人,共4020元;发放光荣军属牌12块,慰问年画1200份,春联7副。会后部分党政负责人分组上户慰问1500元给7名“三属”人员;慰问1400元给伤残军人;慰问4000元给20名军属;慰问6000元给40名特困优抚对象;慰问7000元给特困优抚对象。3月份,镇民政所组织对全镇14个义务兵家属逐个进行了走访,并为堰湖村的特困老复员军人马新华争取了7500元的建房补助。陆续发放困难优待金42500元。
    2、针对“自卫反击”退伍军人强烈要求享受待遇而组织上访的情况,镇民政所争取镇政府制定了“书记、镇长挂帅,全体镇干参加,责任明确到人”的应急方案,建立了涉军四类人员档案,并不厌其烦地多次上户到重点对象家当面耐心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成功地于“八.一”早上在107国道堵截了16名上访涉军人员在我镇范围内,预防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和恶化,但是4月底,个别上访人员趁我们不备,又纠集在一起到省政府进行上访,我镇在了解情况后,没有慌乱,而是派请镇政府的两名遇事冷静、能驾驭复杂问题的干部亲自派车到省政府把上访对象规劝回家,平息了事件。我所于“ 8.1” 期间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出资15700元对全镇特困复退军人重点是自卫还击参战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积极开展参战双定的申报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电子档案,今年年初,白石镇新批双定参战人员70人,发放补助77950元。6月底又新批双定对象13人。
    由于以上工作认真及时地开展,全年全镇没有发生一例涉军人员恶性上访的事件。
    四、积极创建城镇社会救助体系。
    城镇社会救助体系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白石镇民政所认真领会其政策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牵头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
    1、稳定开展城镇低保救助。全镇现有城镇低保对象16个,现在他们人手一个存折,每月发放低保总金额为2470元,现已全部到位。低保金结算使用三联单发放,并及时无误的上报。为了作好低保对象的调查、批报和动态管理工作,今年6月,我们按照县局规定对全镇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年度审核。对2名条件不符者进行了下册处理。
    2、积极系统的开展农村低保救助。2006年7月以来,湘潭县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已经过去2年,镇民政所作为具体负责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负责落实和管理,已经使全镇的203户,406人享受到了农村低保的优惠政策,月享受金额为12350元。年初,我所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采取“走村入户”的形式,将全镇26个村的特困户特困残疾户、大病特困户和应保未保的五保户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普查,并分类登记好,掌握好一手资料,依照上级精神立即筹划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管区会议,积极宣传农村低保工作,分步骤有条不紊的进行低保材料的审核与申报,确保应保尽保。
    3、全面开展了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镇民政所依照上级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县局救助金20700元救助了13名大病医疗患者。另外,镇民政所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还先行救助了10名大病医疗患者共12000元,所有资料已上报县局。
    六、强化民政自身建设,积极创建文明窗口单位。
    1、镇民政所在去年投入资金1万元改进民政所办公设施的基础上,今年又投资1万元置办了2台电脑,添置空调1台,电脑桌椅1套,安置电话1部联宽带网,全面提升办公效率和形象。
    2、民政档案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将2004--2007年的全部民政档案进行了细化编制归档,政务公开栏详细、明确,工作人员执政文明、清正廉洁,他们的照片、职位负责范围一一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设立了民政专题信访员和民政专职信息员。对群众来访按规定接待,将群众来访内容一一记录,把能化解的矛盾和问题尽量消化早基层。现在,民政所已受理群众来信10件,已处理8件,回上级答复一件,至今还没发现一例因我所处理不当而造成群众上访的事件,从今年起,我所每月向党政办交信息2篇以上,以此反映民政动态和民政主要事件。
    4、积极创建文明单位。今年,我镇民政所不仅被镇党委评委“文明单位”的称号,还参加了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今年我所又一次申报了创建文明单位的评比活动,以实际行动实践“文明单位”的称号。  

                                                    白石镇民政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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