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老人事件大讨论发言
遇到被遗弃老人,我们该怎么办?
——“小章镇6.25遗弃老人事件”大讨论发言
这是发生在我县的一起十分恶劣的遗弃老人事件。人们在对耿老太太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对其子女的不法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众所周知,养育之恩,反哺相报。赡养父母不仅是做人的根本,更是于法、于理、于情都不能推卸的责任。
假如遇到被遗弃老人,我们该怎么办呢?
第一,要拿起法律武器为被遗弃老人讨公道。子女遗弃行为往往给老年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这不仅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所不齿,也是我国法律所不容: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
遗弃老人事件大讨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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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5-20 19:03:29发表“发言稿”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90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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