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履职九条禁令
xx县人民医院履职“九条禁令”
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xx县人民医院履职“九条禁令”:
一、严禁在岗仪表不整、不挂牌、穿拖鞋;
二、严禁酒后上岗、医疗场所吸烟;
三、严禁在办
人民医院履职九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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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3-11 18:59:26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87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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