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政府规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本行政区域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监督情况;
4.专项教育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5.县教育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6.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7.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三条 公开权利人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公开本制度第二
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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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1-02-11 19:14:4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86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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