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点击下载
上一篇:关于加强乡镇机关建设的九项制度下一篇:市委民主议事恳谈会制度
本文2005-05-31 17:05: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833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