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经站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农经站2010年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绝不放松对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是日常工作,最近几年总体形势良好,“一事一议”筹资管理也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这个高压线不能碰,对这项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在做好农民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在下面几个方面加强力量。
(一)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原则,并要求各乡镇要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二)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管理
1. 要求乡镇督促村社坚持按“一事一议”筹资程序执行。所有筹资必须经乡(镇)、县审批方可执行。2010年10月底,全县共审批“一事一议”筹资804万元,涉及到50个村,964个社,3.87万户农户,12.25万人,人平65.63元。
2.资金管理民主公开,杜绝贪污、挪用现象发生并建立专账。
(三)、加强对生产性费用的监管
严禁添项加码,特别是水费及抽水费的收取过程中,加强管理,杜绝添项加码现象。全县共审批水费875万元,抽水放水106万元,人平7元。
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创新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一)、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后续工作。严禁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和侵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
(二)、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在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程序上为巩固和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开展土地有序流转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法律基本精神,熟练掌握法律条文规定,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目前,县乡仲裁机构正在筹备中,通过建立健全县乡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作用,尽量把纠纷解决在当地,
2010年农经站工作总结
本文2010-12-08 19:18:32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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