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2010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总结
2010年,按照《xx县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任务分解表》(罗惩防体系办[2010]1号)和《中共xx县委、县政府〈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罗委发[2010]19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局狠抓了任务的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专项任务的牵头和协办工作。现将我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1、认真做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四川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一是翻印《四川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315本,及订购了15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理论与工作实务》,组织镇村社干部及农户学习和自学,深刻领会法律基本精神,营造依法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及时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和违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的行为。
2、在新盛镇天鹅村8社、9社开展土地经营“小集中”试点,土地经营“小集中”已于10月底前调整到户,在年底能完成试点各项工作。
3、全面启动我县“三项试点”工作。除继续搞好在新盛镇天鹅村8社、9社开展土地经营“小集中”试点外,对拟在区域重点镇开展土地经营“小集中”试点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
4、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在征求10个镇及5个县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并统一印制和使用了《xx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
5、参与了我县土地利用开发调查,并撰写了调查报告。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1、健全完善了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强化和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和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各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制度。
2、及时发放《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全县按市上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印制了《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70543份,并由各镇政府监章后,在5月底前及时发到农户手中,有效防止了添项加码和搭车收费行为。
3、坚持和完善了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对全县109个村农民权益义务预算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审批,并对2009年农民负担开展了决算工作。对2个镇(涉及6个村17个社)“一事一议”筹资13.13万元进行审核审批。
4、认真做好涉农收费审查备案和涉农收费公示。县农民负担监管办会同县财政局和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对全县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依据中央、省、市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了严格审查,共审查涉农收费项目34项,备案保留34项,并及时上报了审查情况。
5、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农民负担政策和惠农政策的行为。开展了《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发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6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的行为。
6、认真做好了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和油菜、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面积核实工作。2010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796万元,良种补贴520.78万元,采用“一并”、“一次性”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利用农民补贴网络技术平台兑付给农户。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明察暗访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补贴面积、补贴对象和补贴资金公示、审计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由县财政局牵头于7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对全县使用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涉农部门、单位和镇政府进行了清查。重点检查了2007年至2009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及贫困户、特困户建房补助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以“一折通”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户的惠农专项资金,如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的发放情况。共清理检查2007年至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56
农业局2010年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总结
本文2010-11-22 22:29:54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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