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烟草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科学发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三重一大”,是指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
第三条 “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通过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第二章 “三重一大”决策范围
第四条 凡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行业的重要决定、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企业发展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改革方案和措施等重大问题。
(三)本单位的年度工作思路、目标任务、计划、措施和总结。
(四)本单位的制度制订、修改和废除。
(五)本单位的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配备。
(六)本单位领导人员及职工的薪酬、福利分配,员工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重大事项。
(七)本单位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
(八)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决策。
(九)对管理范围内人员实施奖惩或对违纪干部职工进行查处、给予处分等事项。
(十)员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十一)企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方案。
(十二)其他需要党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对具体决策事项是否作为重大决策,应由承办部门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党组书记经征求其他党组成员后确定。
第五条 凡涉及基层部门负责人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均属企业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单位中层干部、基层干部、科员级(含)以上行政非领导职务。
(二)党支部、工会及群团组织的成员。
(三)单位接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军转干部。
(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员的确定。
(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调动事项。
第六条 凡涉及企业年度投资计划,重要设备和管理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均属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决策范围。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新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等。
(二)单项20万元以上的修缮、装饰、装修项目的立项。
(三)企业资产(含固定资产)的转让、置换、变卖、租赁等项目。
(四)企业大宗物资采购。
(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第七条 凡涉及企业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均属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范围。主要包括:
(一)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的投资。
(二)行业内经济担保、资金拆借。
(三)企业对外捐赠、赞助。
(四)企业其他大额流动资金的使用行为。
第八条 须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企业大额资金运作,根据一次性投入或支付资金的内容不同确定不同的标准,具体标准为:
(一)企
县级烟草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本文2010-10-19 14:08:22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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