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法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摘要: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近年来,国家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文章通过资产清查,发现基层政法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应大力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法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基层;政法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政法部门固定资产是指由政法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政法部门的资产,政法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固定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在新形势下,固定资产的管理越来越重要,基层政法单位也不例外,如何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和财务管理需要,管好、用好单位资产,切实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是基层政法单位需要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就山东省菏泽市基层政法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当前基层政法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工作不规范和资产存量不实
1、缺乏规范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制度,在管理上无章可循。一些单位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这些单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产的领用、保管无健全的台账记录,无定期盘点制度。
2、没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 财务会计资料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一些单位账面上只反映固定资产总值,没有记载明细资产的实物数量及价值,由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实行原始计价一贯制的办法,因此单位会计无法确认盘存资产数量的多与少和价值的增与减,账面资产总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这种不规范的管理直接导致了一些单位“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二)资产闲置、浪费与资产的重复配置并存,降低了资产的配置效率
长期以来,国家对基层政法单位的投入大部分为财政拨款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由于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没有代价,只有好处,未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向财政申请核拨经费,投资兴建或购置资产,而且标准越来越高,互相攀比,有的单位对一些尚能使用的资产提前更新,或者为了购买新设备,对一些正在使用的设备不愿花钱去正常地维护和保养,而是破坏性的使用,造成了这些设备的加速老化和提前报废。这既造成了资产配置的低效,使资产处于闲置浪费重置状态,也造成了固定资产的低效使用,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三)财政预算分配方法的不足
1、
基层政法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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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20:14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74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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