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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民工工伤维权法律问题初探

栏目:财经金融发布:2010-08-18浏览:2509下载168次收藏
   摘要:农民工工伤维权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之外的又一大难题。目前,我国的工伤维权存在维权成本高、举证难等问题,我们必须改革我国工伤赔偿制度,简化维权途径,并且应该加大国家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执行的监督,以促进农民工维权工作进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维权;现状;原因;建议
 
    2009年9月3日《南方周末》有这么一则报道:“7名患矽肺工人在5年维权路上相继死去”。“12年前,他们结伴去温州打工;7年前,他们肺里装满异乡的尘土回到家乡。在过去的5年里,他们打着难有尽头的官司——其实就是想多要一些钱,以便让自己活得久一些。这是一个维权迷宫,也是一个和死亡赛跑的游戏,而他们输掉的,是自己的命。”看着这则报道,我们不能不为几位农民工的遭遇感到痛心。然而现实生活中类似于这样的事件并不罕见,用人单位漠视法律,农民工工伤维权艰难,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一、农民工工伤保障的现状
 
    (一)农民工工作环境恶劣,安全保护措施不力,工伤、职业病患病率偏高
 
    农民工在城里遭遇就业歧视,使他们在城里只能干城里人不愿意干的最脏、最累、最苦的活,如建筑、采矿、家政等等。不少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里,农民工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的用人单位让农民工在有毒的环境中工作,采取轮换辞退的办法,使他们在尚未发病之前就被打发走,以逃避责任,从而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患有职业病却又无钱治疗,导致走向返贫的境地。据悉,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中,死亡人数约为14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
 
    (二)企业投保率低,农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工伤保险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但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愿意增加企业成本支出,漠视职工合法权益,无视法律规定,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基本上都工作在最危险的工作岗位上,但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却只有20%左右。加上农民工自身素质比较低,健康防护意识缺乏,对有无保险的问题并不是特别关心。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往往还会千方百计地否认工伤认定。农民工往往只能从用人单位那儿得到远少于工伤待遇的小额赔偿,远远不能支付高昂的医疗费。
 
    (三)工伤事故频发,但赔付率较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从这些规定来看,只要发生工伤,职工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即使没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责任。但是现实中并非如此。由于工伤保险投保率低,很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百般推诿,更有甚者,有些单位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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