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水电”的发展模式研究(陈勇泉)
摘 要: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丽水水电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特点,归纳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建设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水电发展模式,并总结了水电在该市的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 水电;发展;模式;研究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下辖九个县(市、区),全市总面积1.73万km2,总人口253.99万人,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425.26亿元,是一个位于东部发达地区的欠发达市。但丰富的水力资源,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优势,全市可供开发的常规水电资源327.8万kw,约占浙江省可开发量的40%。
按照“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丽水市坚持水电资源开发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积极探索和推进水电开发的资源补偿、生态补偿和经济补偿“三大补偿机制”,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建设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等措施,水电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成水电站727处,总装机已达160.39万kw。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投产水电装机153.86万kw,是改革开放前三十年投产总和6.53万kw的24倍。2007年末在建电站87座,装机83.3万kw。已建、在建水电装机占全市水电可开发总量的74.29%。预计“十一五”期末,全市水电装机可达270万kw。
丽水全市九个县(市、区)先后被列入国家初级、全国第二批、第四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的要求,并已通过了浙江省政府组织的验收。2004年,景宁县被授予“中国农村水电之乡”称号,2006年丽水市被命名为“中国水电第一市”。水电已经成为丽水的支柱产业之一和主要经济增长点,水电产业对全市gdp的贡献率达8%。
一、“丽水水电”的发展历程
1.以公有制为主的发展起步阶段
改革开放前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根据国家“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和“以电养电”的小水电发展政策,县以下农村因陋就简地兴建了一批几十、几百千瓦的小容量和调节能力差的径流式小水电站。在这一阶段,电站的投资主体为国家和农村集体,电站的建设资金主要靠群众投劳投工和国家补贴,建设的目的仅是为了“三线”用电和城乡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到1979年底,丽水全市电站装机只有6.53万kw。
2.政府引导的多元投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国民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电力短缺已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丽水又地处偏远山区,供电对象户多面广、分散,仅靠大电网延伸送电保证不了用电需求。为此,原丽水地区行署和各县(市)政府领导认识到就地开发水电资源,是解决丽水地区电力供应最现实、最经济可行的办法,于是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鼓励政策。随着第一、二批全国农村初级电气化县的建设,水电建设在丽水市发生了质的飞
“丽水水电”的发展模式研究(陈勇泉)
本文2010-03-12 14:58:43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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