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政策解读
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用3年时间解决全省1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省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现将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程背景
2005年,经国家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复核评估专家审查复核确定,江苏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367.6万人,并列入国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全省农村饮水不达标的主要类型为:高氟水、苦咸水、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浅层地下水和部分丘陵山区严重缺水。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90%主要分布在苏北和苏中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把江苏建设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规划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各地《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等,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规划。至2008年3月底,已有苏北和苏中8个市46个县(市、区)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实施规划,分别通过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组织、省级机关相关部门参加的审查,实施规划经修改后报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实施规划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按村落实到项目,并有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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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2 14:55:08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5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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