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西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09〕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6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抢抓机遇,以改造“竹筒房”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着力形成城乡建设特色,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品位,着力建立城乡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民族和地方特色凸显的壮乡建设风格,把xx建设成山水园林小城市。
二、主要工作目标
城乡风貌改造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以人为本理念得到充分体现的多元化有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继续深化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经过三年(2009—2012年)的努力,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实现一年新变化、两年中变化、三年大变化的目标,形成特色城乡风貌的基本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覆盖全县城乡,具体包括县区、各乡镇,以沿县主要交通干道(含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水路)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二)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 “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县城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县城及那桐、南圩、雁江、乔建、丁当等建制镇沿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改造区域的道路、排污、垃圾站点、路灯、公交站场、候车亭、文化、卫生、学校等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
(三)城乡风貌改造的具体工作内容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蓬,对商铺的店招、电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皮箱等设施进行统一设计、
某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方案
本文2009-11-19 10:17:3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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