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业环境综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商贸流通行业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更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部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制定商贸流通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9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县城各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含农贸市场)、餐饮宾馆企业。
三、目标任务
(一)商场超市整治目标任务
1、严禁店外设摊设点经营,对存在店外店现象立即予以纠正;
2、各类户外广告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并按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设立,做到辖区内(店面前后左右)无小广告、“牛皮癣”;
3、落实专人做好“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车辆停放整齐,商品陈列橱窗美观整洁;
4、严禁节假日期间影响道路交通的促销活动,不允许使用高音喇叭进行户外促销;
5、保持霓虹灯等亮化工程设施完好,有破损现象及时维修;
6、认真做好营业场所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合理设置垃圾箱,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公用厕所清洁无异味,商品陈列整齐美观;
7、常年开展“除四害”工作,经营食品类的企业员工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杜绝使用超薄型塑料袋,严禁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
9、做好节能工作,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
9、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持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通道畅通;
10、加强员工培训,做到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有条件的企业员工统一作装,并佩戴工号。
(二)有形市场整治目标任务
1、保持良好经营秩序,不得在市场出入口通道处擅自摆摊设点;
2、各类户外广告必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并按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设立,做到辖区内(市场前后左右)无小广告、“牛皮癣”;
3、落实专人做好“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车辆停放整齐,商品陈列橱窗美观整洁;
4、严禁节假日期间影响道路交通的促销活动,不允许使用高音喇叭进行户外促销;
5、保持霓虹灯等亮化工程设施
商贸流通业环境综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本文2009-08-08 14:32:3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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