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市“12·12”**名人保健中心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整治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2008年12月13日至2009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严格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六个一律”的要求,按照“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措施严厉采取什么措施,什么办法管用就采用什么办法”的原则,落实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强化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找准火灾隐患根源,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
组长:张立强(县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茹军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荆红吉(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红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王进锋(县公安局内保科科长)
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室主任:陈立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
副主任:崔建康(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智旭明(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荆稳定(警署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0359—4037111
三、整治重点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安全大会战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 两类火灾隐患和一类消防违法行为以及洗浴、足疗、演艺、茶楼、棋牌室、美容院、酒吧、水吧、寄宿制学校宿舍、厂矿、企业职工宿舍、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等。
两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缺少、损坏、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楼梯间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建筑材料装修等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封堵、占据、改变、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一类违法行为:
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四、重点检查内容
1、社会单位
2009年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2009-08-07 15:56:53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33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