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
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
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
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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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8-04 16:52:36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32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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