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建国60周年征文选登
1948年10月2日,伴随着庆祝**解放的隆隆礼炮声,山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市特别地方法院成立了。
**中院诞生之后,迅速承担起依法保卫新生人民政权的重任,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恢复经济秩序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上世纪60年代,在“文革”的冲击下,**法院各项工作遭受严重挫折,审判活动一度处于瘫痪状态。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中院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各项工作焕发出勃勃生机,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装备建设等方面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强化审判职能
拓宽审判领域
60年风雨兼程,60年励精图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法院审判职能持续强化、审判领域不断拓宽。今天,**法院已经从建院之初的刑事、民事审判,扩展到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识产权、执行等几大审判门类。
为确保各项审判业务的正常开展,**法院相继建立了审判监督、立案、执行、技术鉴定、法警、书记员和理论调研等部门,审判业务大幅度增加,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特别是近年来,**法院每年结案都在7万件左右,标的额120多亿元,比改革开放之初分别增加了60多倍和6300多倍。
与此同时,**法院立足审判树形象,着眼服务解难题,坚持创新促发展,审判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和充分的发挥,先后审理了“燕子李三”抢劫杀人案,徐宗涛黑社会性质犯罪案,渤海集团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重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大批社会关注程度高、影响广泛的案件。这些案件的公正审结,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
完善审判管理
提高队伍素质
60年不懈探索,60年春华秋实。不断发展和完善审判管理,是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前进的巨大动力。1955年1月,**中院对审判公开、合议、陪审、回避、辩护等审判制度进行改革,标志着法院不再是单纯的惩罚机关,而且还要承担起化解民间矛盾的使命。1958年,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法院开始实行床头开庭、就地办案的方法,大部分民事案件做到就地审判。
历史的车轮驶入1992年,**法院全面实行“大立案”管理,将各类审判、执行、赔偿等案件的立案工作统一纳入立案庭职责范围。2003年10月,**中院出台“司法为民30条措施”,进一步
法院系统建国60周年征文选登
本文2009-06-30 23:38:39发表“征文作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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