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和农林部门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大事来抓,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融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市场开拓等服务功能于一体,有效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使农民和专业合作社本身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双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2家,有入社社员3100多人,注册资金2800万元,生产基地面积达12.5万亩,联系带动农户6.8万户,覆盖粮食、水产、畜牧等十大主导产业,初步体现农民合作社“产、供、销”于一体的现代服务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得我区的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服务实力、经营能力、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当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我区的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定区域范围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它的诞生时期不长,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合作社虽然宣布成立,但制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仅仅只是一个装饰,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有的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有的社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这样,既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
2、社员素质低下,创新能力薄弱。由于合作社社员大多是农民,监事会、理事会成员都是由社员中选举产生的,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有的是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办事,没有长足规划,遇到困难束手无策,“等、靠、要”思想严重,事事都依赖于依托部门指导,导致合作社缺乏规范化管理。同时,一些农民自律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较弱,市场行情好时,单方撕毁合同,自行销售农产品,导致合作社自身服务能力弱,在通过联合与合作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上,合作社发展缓慢。
3、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自1978年以来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以来,农民拥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和农林部门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大事来抓,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融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市场开拓等服务功能于一体,有效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使农民和专业合作社本身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双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2家,有入社社员3100多人,注册资金2800万元,生产基地面积达12.5万亩,联系带动农户6.8万户,覆盖粮食、水产、畜牧等十大主导产业,初步体现农民合作社“产、供、销”于一体的现代服务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得我区的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服务实力、经营能力、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当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我区的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定区域范围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它的诞生时期不长,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合作社虽然宣布成立,但制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仅仅只是一个装饰,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有的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有的社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这样,既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
2、社员素质低下,创新能力薄弱。由于合作社社员大多是农民,监事会、理事会成员都是由社员中选举产生的,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有的是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办事,没有长足规划,遇到困难束手无策,“等、靠、要”思想严重,事事都依赖于依托部门指导,导致合作社缺乏规范化管理。同时,一些农民自律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较弱,市场行情好时,单方撕毁合同,自行销售农产品,导致合作社自身服务能力弱,在通过联合与合作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上,合作社发展缓慢。
3、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自1978年以来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以来,农民拥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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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6-23 09:16:47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29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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