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路治超工作调研报告
自治区纠风办:
《新消息报》3月30日刊载了《**50公里内设5个“治超点” 》的新闻报道后,交通运输厅领导非常重视,3月31日由自治区纠风办、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交警总队组成调查组,由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自治区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贵强带领,对**市治理公路“三乱”、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及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辖区共有固定和流动的治理超限超载站点7个,分别是由**市交通局管理的省道301线石炭井沟口固定治超检测站、2个农村公路流动治超站,**公路分局管理的高速公路惠农固治超站、国道110线麻黄沟固定治超站、国道110线暖泉流动治超站、国道109线尾闸流动治超站。上述治理超限超载站点,是根据**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查站的批复》(宁政办函【2005】4号)、《关于增设流动治超检测站的批复》(宁政函(2008)45号)文件而设置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由公安、交通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回族自治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家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回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告》、**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超限运输车辆货物卸、装载、保管和行驶公路赔(补)偿收费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
二、对《新消息报》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反映50公里内设5个“治超点”的问题
经查, 5个“治超点”中涉及交警的有3个,分别为石炭井交警大队、石炭井沟口交警大队、汝箕沟口交警大队,这实际上是三个交警大队正常的路面执法的勤务工作。另外2个分别是省道301线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路治超工作调研报告
本文2009-06-21 14:34:56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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