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政府发债难题待解的调研思考
2009年3月27日,总量为30亿元的2009年****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作为首期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公开招标。自此,总额为2000亿元的地方债陆续开始发行。那么,此举是中央将放开地方政府发债的积极探索,还是迫于当前扩大内需背景下缓解地方资金困难的无奈之举?人们将拭目以待。但是,不管怎样,此次地方债的发行,还是具备了某种特殊的含义,在某些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或许将开创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新纪元。如在预算管理方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而允许届时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的地方财政,经批准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年~5年期新债券的规定,也为地方政府发债的常规化预留了足够的空间。
然而,与发行前的轰轰烈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方债上市以后,二级市场反应冷淡。究其原因,除了市场普遍认同的利率、“流动性折价”等因素以外,地方政府对债券的承载能力以及地方政府过去的债务情况也是投资者在选择地方债时考虑的因素。因此,从当前我国地方债发行的现状和遭遇看,建立地方政府发债的常规机制,将面临两大难点与考验:
一是地方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窘境。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税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当收入无法满足支出需要时,地方政府只能借助于债务融资。1994年分税制改革,在收入层面相对规范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
对地方政府发债难题待解的调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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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6-15 10:15:44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2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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