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对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日趋严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世界公害”之一。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并且出现了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手段成人化等新特点,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好未成年人培养教育工作是关系到我们国家前途命运及民族兴衰的大事。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中所表现的一些规律性、特点及发展趋势,有基本的、科学的估价,来探求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社会结构从传统向现代的迅速转型,未成年人的成长也经受着巨变中社会环境变化的不断考验。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彼此相互作用,引发犯罪的因素日趋增多,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诸多社会消极现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和发展都将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而且从犯罪的主体、类型、手段等诸方面看,已经完全超出了以前那种小偷小摸、小流氓式的打架斗殴,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值得注意的趋势迹象。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趋增多。
(二)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结伙作案,共同犯罪的多,由于未成年人作案时具有严重的恐惧心理,身体状况也不及成年人,因此形成了团伙作案的特点,即可互相壮胆,又便于人多势众给被害人造成威胁。实施单个未成年人所不能完成的犯罪过程,此特点多以抢劫犯罪表现更为明显。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三)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手段呈现暴力化、凶残化。未成年人犯罪,在过去可能仅是小偷小摸等,很少有严重犯罪。但是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凶杀、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并且暴力程度不断加深,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社会结构从传统向现代的迅速转型,未成年人的成长也经受着巨变中社会环境变化的不断考验。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彼此相互作用,引发犯罪的因素日趋增多,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诸多社会消极现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和发展都将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而且从犯罪的主体、类型、手段等诸方面看,已经完全超出了以前那种小偷小摸、小流氓式的打架斗殴,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值得注意的趋势迹象。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趋增多。
(二)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结伙作案,共同犯罪的多,由于未成年人作案时具有严重的恐惧心理,身体状况也不及成年人,因此形成了团伙作案的特点,即可互相壮胆,又便于人多势众给被害人造成威胁。实施单个未成年人所不能完成的犯罪过程,此特点多以抢劫犯罪表现更为明显。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三)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手段呈现暴力化、凶残化。未成年人犯罪,在过去可能仅是小偷小摸等,很少有严重犯罪。但是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凶杀、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并且暴力程度不断加深,对社会的危害越来越大。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惨无人
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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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6-07 16:19:02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26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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