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法机关信访接待长效机制调研建议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条件下,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各类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明显增多,诉之法律的纷争不断增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逐年上升,其中相当一部分矛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得到解决,就会影响改革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体察群众疾苦、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利益冲突、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各级政法部门必须全面、客观、科学地看待和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积极探索自己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和工作方法,才能促进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涉法涉诉信访的成因
近年来,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隐藏在社会中的深层矛盾逐步凸现,加之法律和制度的不健全,在解决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手段上存在空白,直接导致了各种形式涉法涉诉上访的多发。其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司法体制改革等多种因素,一些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信任,或通过诉讼所得利益与自己的期望值差距悬殊,胜诉不满意,败诉更不满,想通过上访的方式对司法机关加压。二是部分案件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处理方式方法不得当,“小问题”被放大,引发当事人上访,有的是个别干警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引起的,就目前涉法上访的总体情况来看,法院判决、裁定和执行环节是引发当前各种涉法涉诉上访的焦点;三是有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由于一些案件因为年代久远,证据灭失或其它原因造成查证、侦破、赔偿困难而引起的。四是历史原因形成的“拦轿喊冤”和指望“青天大老爷”解决问题和事情的思想在部分群众中依然存在,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一有问题或不满就越级上访;五是对执法活动的多元化监督体制为上访人创造了条件,不同机关、不同接访人在同一问题接访过程中答复口径不一给当事人造成误解,引起不断上访。六是就化解工作而言,个别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和综合化解措施不到位,使本该得到化解的信访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化解,导致信访案件增加。
二、建立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各级政法部门肩负着打击犯罪、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稳定工作新格局
建立政法机关信访接待长效机制调研建议
本文2009-06-07 09:04:49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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