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近日,**区人民法院党组围绕突出司法为民实践特色,千方百计做好司法为民这篇文章展开了调研,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案例剖析等方式,广泛收集信息,集思广益。通过一系列措施,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监督,拓宽了司法为民的新思路。
一、司法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
1、立案“绿色通道”尚未完全畅通,“诉讼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于一些法院应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日后可能上访缠诉而拒绝立案;一些本应由法庭立的案,由于法庭案多人少而推到院立案庭立案,产生推拖扯皮现象。
2、一些案件办案质量及效率不高,甚至出现瑕疵案、错案,导致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与发回重审,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有的甚至形成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难度极大。
3、涉农司法保护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农民诉讼成本较高。
4、“执行难”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我院执行庭仅有执行人员8人,每年需执行的案件近2000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尚有600余件积案没有得到执行,到法院信访反映执行的占信访总量的90%以上。
5、近几年,涉诉信访案件急剧增加,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中央政法委交办的四件涉诉信访案件,仅化解两件。一些信访当事人缠访缠诉成为困绕审判工作、影响稳定大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畅通立案渠道,明确法庭与立案庭的受案范围,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的,坚决及时立案。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便民措施,编印《便民诉讼服务手册》,无偿发放给当事人,使当事人对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程序一目了然。实行柜台式服务,挑选法律功底扎实的审判人员担任诉讼引导员,直接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解答他们的法律疑问,做到在半个小时内完成所有立案手续,并使当
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
本文2009-06-06 10:07:14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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