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筹资筹劳工作调研分析
所谓“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一、我旗开展“一事一议”前的工作情况
在实行税费改革前,我旗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乡间公路整修、植树造林等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时出两工年均9.3万个,劳均16个。相对而言,农民出“两工”的工时较多,农民负担较大,但是由于当时国家对出“两工”的数量做了规定,在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时农民毫无怨言的参加劳动,为我旗的农村的发展、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情况
我旗自农村税费改革后,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在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减轻了农民负担、维护了税费改革成果,又保障了村民实行自治,发展了人民民主,稳定了基层政权。自开
农民筹资筹劳工作调研分析
本文2009-06-02 13:50:17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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