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医学鉴定中骨科伪病的防范与对策
【关键词】司法鉴定,伪病,防范
【中图分类号】r683;i3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3)01—0046—02
提高司法医学鉴定人对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的重视程
度,增强其做好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保
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尤为重要。为充分
发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作用,司法鉴定人员除要
具有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外,还要有鉴定人特有的责任意
识,以提高医疗“诊断”的正确性,为司法鉴定提供科学依
据。因此,对伪证的识别显得非常必要。
一
、对虚假病史和症状可信程度的分析
(1)在一些损伤性疾病中,如骨折、扭挫伤、慢性劳损等,
要通过生物力学的原理分析其致伤结果。一般当事人容易
将其致伤经过夸大,并诉为直接的损伤。如果通过辅助检
查,若所见为间接暴力所致,其主诉的病史会大打折扣。
(2)在致伤时间上,亦可通过局部的表现、组织反应程度
等,判断其形成时间的长短并与病史相对照,若出现差异,
则可信度亦大大下降。
(3)单一症状出现与起病部位的不一致性,是机体本身
所特有的现象。当事人往往不清楚这一点。如腿痛的原因
在腰部,而腰部反而无症状。膝痛的病变在髋部,而膝部完
好。
(4)多处的症状应呈现规律性,同一系统的疾病应围绕
着本系统发生,系统外的不连贯的症状,可能是伪装情况。
二、在查体中对真伪体征的分辨
(1
【中图分类号】r683;i3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3)01—0046—02
提高司法医学鉴定人对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的重视程
度,增强其做好司法医学鉴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保
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尤为重要。为充分
发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作用,司法鉴定人员除要
具有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外,还要有鉴定人特有的责任意
识,以提高医疗“诊断”的正确性,为司法鉴定提供科学依
据。因此,对伪证的识别显得非常必要。
一
、对虚假病史和症状可信程度的分析
(1)在一些损伤性疾病中,如骨折、扭挫伤、慢性劳损等,
要通过生物力学的原理分析其致伤结果。一般当事人容易
将其致伤经过夸大,并诉为直接的损伤。如果通过辅助检
查,若所见为间接暴力所致,其主诉的病史会大打折扣。
(2)在致伤时间上,亦可通过局部的表现、组织反应程度
等,判断其形成时间的长短并与病史相对照,若出现差异,
则可信度亦大大下降。
(3)单一症状出现与起病部位的不一致性,是机体本身
所特有的现象。当事人往往不清楚这一点。如腿痛的原因
在腰部,而腰部反而无症状。膝痛的病变在髋部,而膝部完
好。
(4)多处的症状应呈现规律性,同一系统的疾病应围绕
着本系统发生,系统外的不连贯的症状,可能是伪装情况。
二、在查体中对真伪体征的分辨
(1
司法医学鉴定中骨科伪病的防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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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3-31 09:02:35发表“医学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15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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