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共存死亡28例复核鉴定
【关键词】伤病共存;参与度;复核鉴定
【中图分类号】d919.1
【文献标识码l 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4—0313—03
笔者对28例伤病共存死亡的实际案例的复核鉴
定进行了回顾分析。
资料来源
选自1990-2004年复核鉴定1288例中,共发现
具有伤病共存情况提请死因复核鉴定的案例28例,
占2.17%。
结果与分析
一
、
一般情况
1.性别:28例复核鉴定中,男20例,女8例。
2.年龄:20岁以下2例,21—3o岁6例,31—40岁7
例,4l 50岁6例,51 60岁5例,61岁以上2例。
二、鉴定情况
(一)原鉴定情况
至本次复核鉴定之前。只经过1次鉴定的10例,
两次或两次以上鉴定的18例。原鉴定结论不正确或
不准确者19例,占67.86%。原鉴定结论不正确或不准
确的原因有5种:
(1)未作系统尸体解剖或留取脏器检材不全,5
例。例1,某男,32岁。因犯罪被投人某监狱,某日因不
守监规,被狱警用皮鞭抽打致全身软组织挫伤,后被
手铐反手铐在树上,无人看管,2h后发现已死亡。法
医尸检发现全身软组织挫伤面积达12% ,同时发现双
肺严重萎缩.切片镜检示原发性纤维肺。调查显示死
者生前常有呼吸困难及抽搐、口吐白沫现象,从而认
定系肺部疾患导致死亡,复核鉴定时认为其死亡不能
排除休克及挤压综合征等因素,但由于其关键性脏
器一肾脏没有提取,因而给复核鉴定造成很大困难。
(2)未作完整的病理检验,4例。例2,某男,56岁。
被拳击右肋、扼掐颈部,经人扯开后,行走十余米倒地
死亡。第一次法医检验主要损伤为:右第5、6肋骨骨
折:左颈部表皮剥脱,甲状软骨正前方筋膜1.6 cm x
[作者简介]曾英煌(1964-),男,汉族,湖南双峰人, 1987年毕业于中山医科大学,现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
法院审理案件中的法医学鉴定审查。主要研究伤病关系、毁损容貌、损害赔偿等。teh+86-731-2206301;e-mml:zyh3000@163.corn。
· 314 ·
0.7 cm淤血,颈前肌群2.5 cm×1.0 cm淤血,甲状软骨
左右上角骨折,其内侧面分别见0.7 cm×1.5 cm、0.7
cm×0.3 cm淤血。认定其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复核鉴
定时.检查死者,见:心脏体积增大,左室壁增厚;左室
前壁、心尖部,中隔大面积陈旧性梗死疤痕;冠状动脉
左前降支硬化、管腔狭窄Ⅳ级;广泛性心肌小灶状或
点状肌浆溶解,心肌浊肿。复核鉴定结论为:生前患有
冠心病.在情绪激动、打斗中心脏失代偿导致心力衰
竭死亡.外伤为心脏病发作的促发因素。
(3)对疾病重视不够,占8例。有些尸检粗看似乎
可判定外伤是致死原因,但后来由于案情的变化,并
不能完全确定死亡是外伤所致,而第一次尸检忽略了
疾病的存在,造成原鉴定结论不准确。
(4)因
【中图分类号】d919.1
【文献标识码l 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4—0313—03
笔者对28例伤病共存死亡的实际案例的复核鉴
定进行了回顾分析。
资料来源
选自1990-2004年复核鉴定1288例中,共发现
具有伤病共存情况提请死因复核鉴定的案例28例,
占2.17%。
结果与分析
一
、
一般情况
1.性别:28例复核鉴定中,男20例,女8例。
2.年龄:20岁以下2例,21—3o岁6例,31—40岁7
例,4l 50岁6例,51 60岁5例,61岁以上2例。
二、鉴定情况
(一)原鉴定情况
至本次复核鉴定之前。只经过1次鉴定的10例,
两次或两次以上鉴定的18例。原鉴定结论不正确或
不准确者19例,占67.86%。原鉴定结论不正确或不准
确的原因有5种:
(1)未作系统尸体解剖或留取脏器检材不全,5
例。例1,某男,32岁。因犯罪被投人某监狱,某日因不
守监规,被狱警用皮鞭抽打致全身软组织挫伤,后被
手铐反手铐在树上,无人看管,2h后发现已死亡。法
医尸检发现全身软组织挫伤面积达12% ,同时发现双
肺严重萎缩.切片镜检示原发性纤维肺。调查显示死
者生前常有呼吸困难及抽搐、口吐白沫现象,从而认
定系肺部疾患导致死亡,复核鉴定时认为其死亡不能
排除休克及挤压综合征等因素,但由于其关键性脏
器一肾脏没有提取,因而给复核鉴定造成很大困难。
(2)未作完整的病理检验,4例。例2,某男,56岁。
被拳击右肋、扼掐颈部,经人扯开后,行走十余米倒地
死亡。第一次法医检验主要损伤为:右第5、6肋骨骨
折:左颈部表皮剥脱,甲状软骨正前方筋膜1.6 cm x
[作者简介]曾英煌(1964-),男,汉族,湖南双峰人, 1987年毕业于中山医科大学,现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
法院审理案件中的法医学鉴定审查。主要研究伤病关系、毁损容貌、损害赔偿等。teh+86-731-2206301;e-mml:zyh3000@163.c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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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cm淤血,颈前肌群2.5 cm×1.0 cm淤血,甲状软骨
左右上角骨折,其内侧面分别见0.7 cm×1.5 cm、0.7
cm×0.3 cm淤血。认定其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复核鉴
定时.检查死者,见:心脏体积增大,左室壁增厚;左室
前壁、心尖部,中隔大面积陈旧性梗死疤痕;冠状动脉
左前降支硬化、管腔狭窄Ⅳ级;广泛性心肌小灶状或
点状肌浆溶解,心肌浊肿。复核鉴定结论为:生前患有
冠心病.在情绪激动、打斗中心脏失代偿导致心力衰
竭死亡.外伤为心脏病发作的促发因素。
(3)对疾病重视不够,占8例。有些尸检粗看似乎
可判定外伤是致死原因,但后来由于案情的变化,并
不能完全确定死亡是外伤所致,而第一次尸检忽略了
疾病的存在,造成原鉴定结论不准确。
(4)因
伤病共存死亡28例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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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3-28 10:52:09发表“医学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14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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