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失误娩下脑瘫儿引发医疗纠纷1例分析
【关键词】助产;脑瘫;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6)02—0081—02
田 侃 虞 凯z
2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药法学教研室,江苏南京210046)
本文是1例有关医院助产失误,致使孕妇分娩出
的新生儿患有脑瘫,随后医患之间发生纠纷,并就此诉
诸于法院的案例。该事件从新生儿出生到最终司法审
理结案,持续了长达近十年的时间。本案在漫长的审理
过程中对于法律适用、责任认定、赔偿方式、鉴定方式
选择等方面都具有在今后医疗纠纷司法诉讼中予以
借鉴的价值。
案情简介
1994年9月6日,原告李某某的母亲住进某医院
待产,当时孕妇妊娠41 周,主动胎动减少3天,产科
住院检查记录单无特异征兆,入院时一般情况好 胎
心规则,胎位正常,胎动3~4次/d,时。次日凌晨4时,
有规律宫缩。于19:45行人工破膜,见羊水量少色黄,
i。浑浊。给予吸氧等处理,在此期间胎心率148次/
分。21:00检查发现胎位不正,于21:15宫口全开,21:
30胎心率突然减慢为120次/分,且宫缩乏力:手法转
胎头及两次胎吸均无效,于22:50,在一系列用药加胎
吸下娩下李某某,娩出时心率为140次/分。apgar评分
3。经过吸口腔羊水,气管插管清理呼吸道后行人工呼
吸、吸氧等处理后,李某某于23:20呼吸心跳正常。出
院诊断为:(1)持续性枕后位;(2)继发性宫缩乏力;
(3)羊水过少;(4)新生儿重度窒息;(5)胎儿宫内窘
迫。9月8日0:30分李某某转至该市儿童医院诊治,2
时入住该医院,经过治疗于1995年1月17日出院,
出院诊断: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
病。
1995年11月23日.该市脑科医院经mri诊断
李某某为脑萎缩。其后,李某某因“缺氧缺血性脑病、
脑萎缩”又在该市多家医院住院治疗至今。
鉴定情况
本案经过了数次的鉴定,包括了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和司法鉴定。
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995年4月5日,医患双方共同申请,经区医疗
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当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采取医疗事故三级鉴定),鉴定结论:该产妇妊娠41
周,主动胎动减少3天,属高危孕产妇,羊水量少、色
黄,提示胎儿在宫内有不同程度缺氧,产妇在生产过
程中胎位不正,枕后位发现较迟,手法纠正胎位两次
均告失败,由于当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施行产钳助
产,虽然经当班助产士全力处理协助分娩,但由于产
妇过度疲乏,宫缩乏力,胎位又不正,导致胎儿在娩出
过程中胎头下降受阻,胎儿在产程中缺氧时间较长,
形成缺氧性脑部病变, 由于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对
该例高危孕产妇处理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放宽手术指
征,加强当班技术力量或转上级医院,认定此病例为
“医疗差错”。
二、司法鉴定
2000年12月8日,李某某家属向市中级法院提
出对其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的请求,鉴定结论:
残疾程度为一级。
2001年9月,经原告申请法院就李某某的残疾与
医院差错之间的因果关系,李某某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以及护理期限等问题再次委托市中院进行法医鉴定。
2002年4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1)医院在诊疗中的
差错和被鉴定人李某某目前的状况有因果关系;(2)
目前被鉴定人李某某精神发育迟滞,按当前医疗水
平,尚无有效的治疗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6)02—0081—02
田 侃 虞 凯z
2 南京中医药大学医药法学教研室,江苏南京210046)
本文是1例有关医院助产失误,致使孕妇分娩出
的新生儿患有脑瘫,随后医患之间发生纠纷,并就此诉
诸于法院的案例。该事件从新生儿出生到最终司法审
理结案,持续了长达近十年的时间。本案在漫长的审理
过程中对于法律适用、责任认定、赔偿方式、鉴定方式
选择等方面都具有在今后医疗纠纷司法诉讼中予以
借鉴的价值。
案情简介
1994年9月6日,原告李某某的母亲住进某医院
待产,当时孕妇妊娠41 周,主动胎动减少3天,产科
住院检查记录单无特异征兆,入院时一般情况好 胎
心规则,胎位正常,胎动3~4次/d,时。次日凌晨4时,
有规律宫缩。于19:45行人工破膜,见羊水量少色黄,
i。浑浊。给予吸氧等处理,在此期间胎心率148次/
分。21:00检查发现胎位不正,于21:15宫口全开,21:
30胎心率突然减慢为120次/分,且宫缩乏力:手法转
胎头及两次胎吸均无效,于22:50,在一系列用药加胎
吸下娩下李某某,娩出时心率为140次/分。apgar评分
3。经过吸口腔羊水,气管插管清理呼吸道后行人工呼
吸、吸氧等处理后,李某某于23:20呼吸心跳正常。出
院诊断为:(1)持续性枕后位;(2)继发性宫缩乏力;
(3)羊水过少;(4)新生儿重度窒息;(5)胎儿宫内窘
迫。9月8日0:30分李某某转至该市儿童医院诊治,2
时入住该医院,经过治疗于1995年1月17日出院,
出院诊断:新生儿吸入性肺炎,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
病。
1995年11月23日.该市脑科医院经mri诊断
李某某为脑萎缩。其后,李某某因“缺氧缺血性脑病、
脑萎缩”又在该市多家医院住院治疗至今。
鉴定情况
本案经过了数次的鉴定,包括了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和司法鉴定。
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995年4月5日,医患双方共同申请,经区医疗
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当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采取医疗事故三级鉴定),鉴定结论:该产妇妊娠41
周,主动胎动减少3天,属高危孕产妇,羊水量少、色
黄,提示胎儿在宫内有不同程度缺氧,产妇在生产过
程中胎位不正,枕后位发现较迟,手法纠正胎位两次
均告失败,由于当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施行产钳助
产,虽然经当班助产士全力处理协助分娩,但由于产
妇过度疲乏,宫缩乏力,胎位又不正,导致胎儿在娩出
过程中胎头下降受阻,胎儿在产程中缺氧时间较长,
形成缺氧性脑部病变, 由于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对
该例高危孕产妇处理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放宽手术指
征,加强当班技术力量或转上级医院,认定此病例为
“医疗差错”。
二、司法鉴定
2000年12月8日,李某某家属向市中级法院提
出对其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的请求,鉴定结论:
残疾程度为一级。
2001年9月,经原告申请法院就李某某的残疾与
医院差错之间的因果关系,李某某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以及护理期限等问题再次委托市中院进行法医鉴定。
2002年4月4日,出具鉴定意见:(1)医院在诊疗中的
差错和被鉴定人李某某目前的状况有因果关系;(2)
目前被鉴定人李某某精神发育迟滞,按当前医疗水
平,尚无有效的治疗措施;
助产失误娩下脑瘫儿引发医疗纠纷1例分析
点击下载
本文2009-03-27 11:53:04发表“医学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14266.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