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教师选招工作方案
为促进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确定,面向县内外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为平原二中、三中、四中、五中选招部分初中优秀教师;面向平原籍生源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县内外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为全县小学选招部分小学优秀教师。为确保选招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为依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为基础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师资保证。
二、选招计划
今年全县中小学共计选招教师80人,其中:初中30人,小学50人。
(一)初中
根据四处初中学校规划发展情况和2008—2009学年初中在校生情况,今年共为平原二中、三中、四中、五中选招初中优秀教师30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6人、历史2人、地理4人、生物4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体育2人。
(二)小学
根据小学教师队伍现状以及素质教育发展需要,今年共为县直和农村小学选招小学优秀教师50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8人、音乐8人、体育4人、美术6人、科学6人、计算机6人。
三、组织实施
今年全县教师选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统一动员部署、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统一体格检查、统一审查录用”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四、日程安排
1、宣传动员:8月6日至12日
2、报名:8月13日至16日,时间4天
3、资格审查:8月13日至16日
4、笔试:8月20日(初中、小学同一天考试)
5、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8月23日至25日
6、面试:初中8月26日;小学8月27日
7、总成绩汇总、公示:8月28日至31日
8、体检:8月30日
9、录用:8月31日
五、选招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8月6日至12日)
在《德州日报》、《平原时讯》和平原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选招信息,同时发放《选招简章》。
(二)报名(8月13日至16日)
1、报名条件
初中:参加初中教师选招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②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③具有学士学位;④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学段教师资格;⑤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⑥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
县政府教师选招工作方案
本文2009-03-26 15:09:2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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