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各地食品消费监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一阶段 自查自纠
一、时间
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一)督促餐饮消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调查和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三、工作要求和目标
(一)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15日,餐饮消费经营单位按照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2008年第28号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有无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做出说明,将目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列表报食品消费监管部门;对以后按照规定要求坚决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出承诺。
(二)餐饮消费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期间,监管部门以明查暗访形式进行督导,主要看食品添加剂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能否进行源头追溯;根据群众举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餐饮消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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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3-11 22:06:3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13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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